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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校

我校聘请伊犁州法院法官担任法学实践教学兼职教师

时间:2016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伊犁师范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11月10日,我校党委常委、副院长来提甫代表我校给伊犁州法院的8名法官颁发了法学实践教学兼职教师聘书。参加仪式的有伊犁州法院副院长古丽,院长助理王欣,法学分院副院长黄险峰及部分教师。

颁发聘书后,双方进行了座谈。来提甫副院长表示,首先感谢伊犁州法院长期以来对我校法学实践教学工作给予的支持。他指出,目前我校正面临着从师范类院校向综合性应用型大学的转型,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是我校法学专业的主要任务。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引进一批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相关单位的专家学者作为兼职教师。这次受聘的8名法官都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希望各位法官能经常参与教学,和学生多沟通多交流,将自己的实践经验和知识技能教给学生,帮助提高大学生法律应用能力,共同培养社会所需的专业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古丽副院长表示,州法院作为伊犁师范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将通过各种方式积极与学院加强合作,为创建伊犁大学和培养法律应用性人才做出贡献。

                    (法学分院 黄险峰、杨政学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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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伊犁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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