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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校

昌吉州民宗委副主任巴尔力克一行来我院检查验收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

时间:2016年12月03日 信息来源:昌吉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11月24日上午,在昌吉州民宗委副主任巴尔力克的带领下,
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领导小组一行6人来我院检查验收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学院副院长姚伶主持汇报会。
姚伶副院长对巴尔力克副主任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感谢昌吉州民宗委领导和民族团结进步领导小组多年来对我院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从学院基本情况、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思路和对策等方面,向检查组汇报了我院近年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工作情况。随后,检查组通过查阅档案材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院近三年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
巴尔力克副主任在讲话中高度评价并充分肯定了昌吉学院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方面所做大量工作。他指出,昌吉学院采取了多种措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尤其在今年任务繁重的前提,圆满完成了各项创建工作,为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出了贡献。
昌吉州创建办专职副主任王多荣代表检查组对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意见反馈。他说,从检查中可以看出,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能够结合学院实际和学生特点开展了大量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活动,工作细致到位,措施得当有力,效果突出明显,汇报材料详实全面,档案材料规范有序。同时他也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指导意见。
姚伶副院长在表态性发言中指出,感谢检查组对我院工作的高度评价,希望昌吉州民宗委领导和民族团结进步领导小组继续支持、指导我院开展各项工作,我们也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为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据悉,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今年上半年发出通知,要求全州在2013年被命名的“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三年届满、零基启动”,重新申报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各项准备工作,经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申报和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了检查验收。
昌吉州伊协副会长阚国雄、昌吉州创建办工作人员,以及学院相关部门、系(院)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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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昌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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